按照2026年全国大学生“返家乡”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及校团委《关于开展少妇偷情
2026年大学生“返家乡”社会实践活动评选表彰的通知》,经研究,决定开展少妇偷情
2026年大学生“返家乡”社会实践活动评选和表彰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通过“创青春”微信公众号和家乡所在地团组织微信公众号发布的“返家乡”社会实践项目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大学生“返家乡”社会实践活动的个人。
二、评选内容和数量
各少妇偷情
团委推荐“优秀个人”人数不超过本少妇偷情
实践总人数的2%。
三、评选流程
(一)成果形成
“优秀个人”申报人员需提交纸质版资料:社会实践介绍信(含实践单位公章)或实践证明、社会实践考核表(见附件1)和社会实践成果(以下材料至少提交一项:调研报告、实践视频、发表论文、媒体刊发报道等),社会实践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3。个人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少妇偷情
团委,各少妇偷情
团委按照评选内容进行初评排序,填写汇总表(见附件2)。
(二)材料报送
材料要求如下:
1. 社会实践介绍信(含实践单位公章)或实践证明
2. 社会实践考核表(附件1)
3. 社会实践成果(调研报告、实践视频、发表论文、媒体刊发报道等至少一项,要求见附件3)
(如材料1已提交过的同学,本次不重复提交)
纸质版:团支书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版资料3月27日晚6:00-8:00交至稀土楼A307N ,并以班级为单位填写附件2。
电子版:3月27日前提交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。
(本次材料将统一审核,务必做到材料齐全、格式规范,严格按照附件要求整理。)
共青团少妇偷情
委员会
2026年3月25日